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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归集 日语(成本归集 日语怎么写)

成本归集 日语

1、 企业:在作业成本体系中,企业是一个为了最终

满足客户需要而设计“一系列作业”的有序集合体(产品设计、处理订单、材料采购、设备调试、材料加工、产品检验、产品包装),又称作业链。企业每完成一个作业活动,就要消耗一定的资源(人力资源、材料资源、动力资源、设备资源、财力资源)。

2、 资源:一定时期内企业为了生产产品、提供劳务

开展作业活动时消耗的一系列的资源而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项目。

3、 作业:

1) 概念:企业为了满足客户某种需要而进行的一系列耗费资源的活动。作业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从产品设计、订单处理、材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搬运、到产品销售。在这一过程中,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每一个步骤都可视为一项作业。

2) 作业的分类:按照作业成本产生的原因不同作业可分为:

(1)单位作业:能使每件产品都受益而开展的作业活动,这种作业成本与产品数量成正比变化。如加工零件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成本、对每件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发生的质检成本、对每件产品进行包装而发生的包装成本等。

(2)批次作业:能使某一批次产品都受益而开展作业活动,这种作业成本与产品批次呈正比变化。如生产设备安装调试成本、采购订单处理成本等。

(3)产品支持作业:为了支持某产品或服务的生产或提供而使某种产品或服务都受益的作业活动。如产品研发、工艺设计、产品广告。

(4)生产支持作业:企业为了支持生产和服务的正常进行而开展的作业活动。如设备和厂房维护、日常事务管理(合同签订、员工招聘及培训、对外赞助)、企业形象广告等活动。

4、 成本动因:企业开展作业活动——消耗资源——形成成本。导致成本发生的因素就叫成本动因。

成本动因分为:

1) 资源动因:引起作业成本变动的因素,说明资源被各项作业消耗的方式和原因,反映了作业量与耗费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检验部门的检验工时就是一个资源动因。

2) 作业动因:引起产品成本变动的因素。反映了产品产量与作业成本之间的因果关系。采购部门处理一张订货单所需时间与订货量无关,但与订货次数相关,订货次数就是订货作业这项活动的动因。

3) 作业中心:构成一个业务过程的相互联系的作业集合。按照作业动因,将各种资源耗费项目归集在一起,就形成一个作业中心。如包装作业,会消耗包装材料、为从事包装工作的员工支付工资、包装设备会发生磨损、包装设备的运转消耗的动力等归集到包装作业中心。

4) 作业成本法:将成本计算和成本管理有机结合在一起的成本计算方法。它基于资源耗用的因果关系进行成本分配。先根据作业耗用资源的情况,将成本费用归集到各个成本对象即作业中心名下,再依照成本对象消耗作业的情况,把作业成本分配给各个成本对象。一系列间接成本的分配对象不再是产品,而是作业活动(通过细化的过程寻找成本形成的原因,建立与之相应的成本库,根据因果关系分配制造费用,即制造费用的各项成本内容的分配标准不再是单一标准,不同的制造费用是按不同的分配标准进行分配)。

成本归集 日语怎么写

小课堂,生产成本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

不能。

生产成本属于会计术语,泛指制造业企业从原辅材料到产成品过渡阶段耗费的原辅材料、人工、燃料与动力、制造费用的归集。类似的农业养殖与种植、影视拍摄、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等,也有类似的成本归集与核算方法。 一、生产成本不能直接税前扣除生产成本,还属于企业的资产组成部分,或者说是“中间体”,尚未走出企业的大门。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有几大原则,其中包含有:1.实际发生原则(或真实性原则);2.权责发生制原则;3.相关性原则。 1.实际发生原则(或真实性原则)决定了“生产成本”不能税前扣除依据企业所税法的规定,所谓真实性原则,就是必须是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如果根本没有发生或者在以后才发生,现在尚未发生的成本费用,除税法另有规定外,都不得税前扣除。

生产成本,就是还停留在半成品阶段的,尚未对外销售或耗用,所以不能税前扣除。 2.权责发生制原则决定了“生产成本”不能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生产成本,属于尚未发生的费用(或成本),所以不能税前扣除。 3.相关性原则决定了“生产成本”不能税前扣除相关性原则,即“与取得收入有关”。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生产成本,说明还没有产生销售收入,当然不能税前扣除。 二、生产成本间接税前扣除 1.正常的间接税前扣除生产成本在正常情况下,下一步就是完工产品的成本,直接进入存货资产的成本(计税基础);存货销售后进入“主营业务成本”,存货被内部耗用(如职工福利、赠送、修建在建工程等)就进入相关费用或资产成本。

因此,“生产成本”通过完工产品中转进入“主营业务成本”或费用的,可以依法进行税前扣除。 2.非正常损失的税前扣除归集入“生产成本”的半成品,发生了非正常损失的,比如被盗、火灾、水灾等,可以先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经过保险赔偿等程序后,经批准后将最终损失净额转入“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对于“生产成本”发生的非正常损失,企业可以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准备证明材料,留存备查,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进行税前扣除。 3.生产报废损失的税前扣除归集入“生产成本”的半成品,也可能因各种原因发生生产报废的情况。发生这种情况后,企业应回收可以作为原材料利用或销售残次品,并按照公允价值计算残次品的价值,剩余部分价值先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经过内部控制程序并按照内控制度扣除责任人赔偿等,经批准后将最终损失净额转入“管理费用”。

由于生产报废属于生产环节不可避免的,对于在企业控制比例范围内的生产报废损失,基本上是分摊计入完工产品的成本。

无论是是最终计入了“管理费用”还是产成品成本,对于生产报废损失都是可以按规定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生产成本”不能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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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的日语

成本核算的原理及相关科目

成本核算是指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一定的对象进行分配和归集,以计算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成本核算的目的是构建全面的企业成本管理思维,寻求改善企业成本的有效方法;跳出传统的成本控制框架,从公司整体经营的视角,更宏观地分析并控制成本;掌握成本核算的主要方法及各自的优缺点,根据情况的变化改良现有的核算体系;掌握成本分析的主要方法,为决策者提供关键有效的成本数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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