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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怎么处理的(关于曹文轩的问题)

曹文轩怎么处理的

曹文轩的书该咋处理呢?

关于曹文轩的问题

对曹文轩最高可罚款2.7亿,加上没收违法所得总共可达2.97亿人民币,建议最高检对“人教版”教材立案调查并提起“公益诉讼”。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0条规定:

禁止制作、复制、出版、发布、传播含有宣传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赌博、引诱自杀、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第106条: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第121条:

违反本法第50条、51条规定的,由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产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违法所得一百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128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129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曹文轩、吴勇等人以及相关部门,已明显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据本法第50条、第106条、第121条、第128条、第129条之规定,可以按照以下路径解决:

1,可以由最高检督促、支持相关部门提起诉讼,或由最高检提起公益诉讼;

2,最高检可以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敦促相关部门对相关个人、企业给予经济处罚,并由纪检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构成职务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

以曹文轩为例,假设其兜售“毒教材”收入为2700万,那么,除没收非法所得2700万元之外,还可以处以十倍罚款,即2亿7千万,总共可达2.97亿人民币。

对吴勇、人民教育出版社及其他人员以此类推。

曹文轩是干嘛的

毒教材事件烽烟再起,著名童话作家郑渊洁实名举报人教版教材语文主编曹文轩,要求停止其夹带私货、以权谋私,将个人作品强推给全国中小学生,并公布由此带来的2700万收入的纳税证明。这一举报,也算是直接了当,在文人相争中不多见。圈里人都知道,郑曹之怨由来已久,可能不下三十年,但曹文轩夹带私货确实是事实,所谓天下苦曹已久,老郑一发声,拥护支持者还真不少。先不说写作水平如何(即使以童书水准,曹书也是不堪卒读),有些人眼里的教育,真的就是生意而已! ?我家小朋友用的语文教材我也读过,真的是一言难尽,很多根本不入流的文章(就算是名人作品),居然也堂而皇之的被选入,主编水平实在堪忧。算了,不说了,今天是儿童节,祝大小朋友们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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