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的号角一旦吹响,每个身在其中的人,都会被时代的洪流裹挟着,一路向前。
1·
故事发生在东北的吉春市。
此时,正是一九六九年的中国。
在吉春市的棚户区“光字片”,住着全家五口人的周姓人家。
掌柜的当家人是周志刚,他是一名大三线的工人。
此时大概四十多岁。
人如其名,周志刚能够吃苦耐劳,为人正直而刚强。
作为家里的顶梁柱,这些年他为了工作,几乎常年在大三线的建筑工地里。
所以很少回家。
当时,正是伟人号召广大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到农村去锻炼自己。
“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2·
周志刚有三个子女。
大儿子周秉义参加了建设兵团。
从老大周秉义的言谈举止,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
为人很厚道,很有眼色,做人做事又很有分寸感的年轻人。
重点来了——
有眼色,做事有分寸感,对一个人的成长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我在周秉义身上学到的东西。
这也为周秉义后来事业的发展,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按照当时的政策,周家的三个孩子只能留一个在城里。
这个孩子留在城里,国家会把工作给分配好了。
在当时的计划经济时代来讲,这其实是蛮不错的。
因为那个时候,“个体户”自己做点小买卖,还被认为是“投机倒把”的行为。
能够有一个正式的工作,每个月挣三四十块钱,已经是当时的老百姓很幸福的生活了。
原本经过家里人的共同商议。
已经决定让最小的“老疙瘩”周秉昆,去参加上山下乡的知青工作。
但是呢!
任何事情一旦有个但是,后面发生的事往往都会出人意料。
3·
从后来发生的好多事情来看——
“性格即命运”这句话,真是非常有道理。
而对于我来说,以前是不怎么相信性格就是命运这句话的。
直到这些年,我在现实的生活面前,碰得一脑袋都是包。
那是真疼啊!
还屡屡遭受挫折。
直到有一天,一位老大哥的话猛然点醒了我。
这位老大哥对我说——
“老弟啊,你就是性格太善良太倔犟了。
骨子里还有一丝清高,还不愿低下头来去巴结讨好谁。
总这么下去,你会吃亏的。”
老大哥的话,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啊!
我虽然明白他说的道理,可是我能昧着良心,装出一副哈巴狗的样子,去故意的巴结讨好那个直冒坏水的某某人吗?
我在心里问了自己很多次。
我的回答都是——
“臣妾真的做不到啊!”
坑人害人的事情我不做。
昧着良心,让自己良心不得安宁的事情我不做。
即使那样做能够赚好多的钱。
但是,我的良心会不安宁的。
所以我宁愿,被他们看做有一点所谓的“清高”。
我也宁愿过现在这种清贫的日子。
也绝不昧着良心,去挣让自己内心不踏实的钱。
那真的不是我的性格。
所以看到周家人做人做事的原则,我发自内心地觉得很认可。
4·
周家的老二是个女儿,名字叫周蓉。
可谓是当时光字片的一枝花。
周蓉长得干净又漂亮。
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里,流露出的不仅仅是聪明。
还有做事情的果断干练。
以及,对心中理想生活的热切追求。
周家的其他四个人都没有想到,表面上答应的好好地,要留在城里,在家里好好孝敬母亲的周蓉。
在车站上,当周蓉送别了远去他乡的父亲周志刚,和大哥周秉义。
周蓉还让弟弟周秉昆把自己抱起来,在火车的车窗前亲了爸爸周志刚。
她调皮地说,这是替她妈妈亲的。
那一刻,周蓉母亲的眼睛望着丈夫,满满的都是对丈夫周志刚的不舍和爱恋。
5·
日子,原本可以这样平淡地一直过下去。
当时十七岁的周秉昆,和姐姐周蓉,一起把以前的书籍用油布包,仔细地包裹好了。
当周秉昆出去一趟再回到家里的时候,突然发现少了一个人!
姐姐周蓉不见了!
直到姐姐周蓉的男闺蜜蔡晓光,来到家里,告诉了周秉昆和他的母亲,周蓉不辞而别的真正原因——
周蓉是自己一个人跑到贵州,找她初二的时候,就开始交往的北京诗人冯化成,一起下乡去了!
原因是什么呢?
为啥周蓉要千里迢迢的,去贵州深山老林找冯化成!?
用一句王菲和陈奕迅唱的歌名就可以回答——
《因为爱情》
“因为爱情,
不会轻易悲伤,
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
因为爱情,
简单的生长,
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
因为爱情,
怎么会有沧桑,
所以我们还是年轻的模样,
因为爱情,
在那个地方,
依然还有人在那里游荡,
人来人往”……
哎呀我去!
爱情的力量啊!
这就是伟大的爱情的力量!
6·
可能现时代的我们去看这件事,会觉得周蓉为了爱情,真的很冲动很疯狂。
不由得我想起了那句话——
为你疯,为你狂!
为你哐哐撞大墙!
其实,这大多都是只有十八九,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才能够干得出的事情。
所以,年轻就是好啊!
而我,真想再次回到“当年拚却醉颜红”的十八九岁。
真的回到十八九岁,我一定会对那个我暗恋了七年的,隔壁邻居家的小姑娘“小莲”说——
“曾经有一份真正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我却没有珍惜。
等到失去它的时候,我却后悔莫及。
老天爷果然给了我再来一次的机会。
小莲,我要对你说三个字!”
此时小莲满脸羞红的,含情脉脉地望着我,她用几乎低不可闻的声音。
柔声地说——
“是哪三个字啊”?
说完这句话,她脸上红的就像鲜艳欲滴的红樱桃。
我对小莲说——
“这三个字就是——我饿了!”
哎呀我去!
当时小莲就伸出手,表示要把我挠成土豆丝外加龙口粉丝!
7·
后来,不得不留在城里的“老疙瘩”周秉昆,被分配到木材厂里工作。
有一天厂里通知他,让周秉昆去看枪毙他的工友涂志强。
为什么要枪毙涂志强呢?
因为他杀人了!
周秉昆原本和涂志强的关系挺好的。
在厂子里,涂志强也很照顾他。
两个人一起扛木头的时候,涂志强都是把最重的一头自己扛着,把轻的一头让周秉昆扛。
所以周秉昆并不想去现场,看枪毙涂志强。
从这个小细节来看,周秉昆骨子里的确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
但是实在没有办法啊!
他不得不听从领导安排,去了那个现场。
在枪毙涂志强的现场,一个穿着西装长得挺帅的年轻男人,把自己的帽子给涂志强戴在头上。
涂志强轻声和他说了一句什么,但是别人都没有听清。
原来,那个年轻又长得挺帅的男人,名字叫做——“水自流”。
不由得,我就想起了李清照的几句诗词——
“花自飘零水自流。
一种相思,
两处闲愁。
此情无计可消除,
才下眉头,
却上心头。”
也好!既然水愿意流,那就让他自己流吧!
这个名字,冥冥中仿佛也暗示了他的人生命运!
8·
而周秉昆呢,在听到枪毙涂志强的枪声响起以后,突然就晕倒了!
这说明了什么?
我觉得这个细节,表明了周秉昆是一个内心柔软,心地善良,又很讲哥们义气的人。
但是在当时他那个年纪,周秉昆又有点扛不住事儿。
所以他晕倒了。
听到了涂志强临行刑时,对水自流说的话。
水自流就觉定——
以后把每个月交给涂志强媳妇——郑娟,三十块钱生活费的事。
要通过周秉昆的手,转交给郑娟。
如果不是因为给郑娟送钱,大概他们两个人也并不会认识。
如果周秉昆没有认识郑娟,可能他就会和从小一起长大的乔春燕结婚了。
如果周秉昆和乔春燕结婚了呢?
那他整个未来人生的走向,绝对就是完全不一样了。
9·
但是人生没有假设。
一双无形之中的命运之手,就这样安排好了,让周秉昆和郑娟第一次见面了。
所以人世间的一切故事,一切爱恨情仇,都是因为相遇。如果没有那一天的相遇,两个年轻人的两颗火热的心,两颗真挚淳朴又善良的心。
就不会在后来的日子里,彼此里越贴越紧,相依相伴。
并且,彼此一生无怨也无悔。
让我想起了仓央嘉措的诗——
《那一天》
“那一天,
我闭目在经殿香雾中,
蓦然听见你诵经中的真言
那一月,
我摇动所有的转经筒,
不为超度,
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
我磕长头匍匐在山路,
不为觐见,
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
我转山转水转佛塔啊,
不为修来生,
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周秉昆和郑娟在人生的路途中,终于相见了!
从此以后,无论生活里有多少风霜雨雪。
有多少意料不到的打击与浮浮沉沉。
我仿佛听到郑娟说,
“秉昆,我愿意一生一世守着你,守着咱们这个家。无论世事怎样变幻无常,无论你在海角天涯,我此心不变,永不后悔!”
两个人命运的转折,也从此开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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