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咨询:公公婆婆的房子拆迁,我的户口也在其中,离婚的话拆迁安置房有我的份吗?
对于这个问题,我在文末进行回答。我们先分析一下整个拆迁安置房在离婚过程中的解决办法。
杭州发展太快了,农村大量城市化,近几年接待的离婚案件中,有不少案件涉及到拆迁安置问题,那么,结合咨询案件,今天我们对离婚时拆迁安置的问题,做一个梳理、总结。
现在的拆迁安置一般有两种情况:
按照房屋面积安置和按人口安置。
一、针对房屋面积的安置补偿1、被安置房屋属于夫妻
一方婚前财产
,离婚时,拆迁利益如何分割?被安置房屋如果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根据杭州拆迁政策,拆迁补偿款是给房屋所有权人的。此种情况,由于房屋属于夫妻一方,那么拆迁补偿款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割。
2、被安置房产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拆迁补偿款怎么分割?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是共有权人,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夫妻的共同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拆迁补偿款一般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民法典》生效后,在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根据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孩子一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
以上两种是产权清晰的情况下对拆迁补偿款的分割问题,是相对比较简单的。实务中,也有一些复杂的情况,需要法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比例判断,比如,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此种情况,按照房屋面积进行的拆迁补偿款,夫妻另一方可以分到相应份额。
二、按照人口的安置补偿
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财产或者是一方父母财产,在
按照人口来获得安置面积的情况下,需根据夫妻一方个人优惠购房指标及安置房的套数、面积等情况确定安置房分割
。如果夫妻一方安置房面积小于或等于指标面积,那么该套安置房可以认定为该套安置房的所有权人;
如果安置房面积大于指标面积,夫妻一方可以对多出的面积进行购买。
三、李晓娟律师提醒由于拆迁利益多涉及案外的被安置人,所以,一般不会在离婚诉讼中对家庭共有的拆迁利益进行实际分割,需要
单独针对拆迁利益提起分家析产的诉讼。
文首问题解答:根据以上阐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