玥玥家住上海闵行区,她4岁开始学习舞蹈,6岁考出了舞蹈三级证书,梦想以后能成为专业的舞蹈演员。可是,一次平常的舞蹈培训课,一个“下腰”的动作,将玥玥的人生拦腰折断,也改变了一个家庭的命运。
2016年4月16日,7岁的玥玥照常到培训机构进行舞蹈训练。当天她下了三次腰,第二次就觉得身体有明显不适,她告诉老师自己腿有些麻,老师鼓励她不要娇气,继续坚持一下。没想到第三次下腰,玥玥就直接瘫坐在地上,无法站立了。
紧急送往医院后,玥玥被诊断为“脊髓损伤”。父母带着她辗转去往国内外多家医院治疗,但玥玥最终还是下半身瘫痪,并伴随着大小便失禁。
这是训练摔倒后的外伤?还是玥玥本身的疾病?因多家医院对伤情的意见不一致,责任比例始终无法判定,家长和机构的沟通陷入了僵局。一切的关键,都在孩子的伤情。伤情鉴定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到责任的认定和玥玥能获得的赔偿。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承担着为疑难复杂案件提供专业司法鉴定的任务,受法院委托,该院对玥玥的残疾等级、因果关系等进行了法医学鉴定。谈起这个案件,为玥玥做鉴定的鉴定人王飞翔说,“她真是很懂事很坚强的小孩子,很听话,检查过程中没有任何哭闹”。王飞翔记得,受伤一年半后,爸爸妈妈推着轮椅带她来这里做鉴定,为了检查肢体活动情况,玥玥爸爸把她抱到床上,他请孩子试着抬腿,玥玥抬不动,很不好意思地朝他笑了一下,表示自己做不到。检查完以后,玥玥坐上轮椅,安静地看书,不吵不闹。
在对玥玥进行了详细的体格检查后,鉴定人通过仔细审阅病史及影像学资料,还请骨科、神经科、放射科专家会诊,发现这个案子很特殊。
王飞翔向记者解释:“如果有外力作用,从外到内,首先会有软组织的损伤,其次是脊柱的损伤,包括椎体、椎间盘,最后是脊髓的损伤。我们看了孩子的影像学资料,软组织和脊柱都没有损伤,但是脊髓内有较大范围的肿胀,以及少许出血,同时上胸段脊髓背侧被膜信号不均匀,提示椎管里有血管瘤。”
这意味着,玥玥的伤并不是单纯的外力造成,她自身存在椎管内血管瘤,加上当天在舞蹈训练过程中热身不足、拉伸不当等,共同导致脊髓受伤,这两个因素在损害后果中起了同等作用,缺一不可。
最终,鉴定结果评定玥玥是一级伤残,需要终身半护理,鉴定人认为外伤的参与度是45%-55%。最终,法院采信了鉴定意见,并按照55%的比例,判令培训机构赔偿玥玥123万元以及4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玥玥家原本是一个典型的小康家庭,父母都有稳定的工作,母亲是一家知名企业的财务,年收入比较高,父亲和朋友合开了一家公司。为了照顾玥玥,父母不得不放弃了原来的工作。玥玥需要进行持续性的康复治疗,几乎花光了家里积蓄。
如今,玥玥喜欢上了画画,也如愿回归了校园。由于她大小便失禁,母亲只能每天陪她上学,玥玥上课后,母亲等在收发室,保证她每天能喝五次水,设定好时间进行人工排尿,晚上也要人为给她翻身,防止她生褥疮。
“脊髓损伤往往很难恢复,后果较严重。将心比心,这令人痛心,谁也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但对法医而言,我们的职责就是用事实说话,实事求是。”王飞翔说。
近年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法医临床学研究室进行了好几起类似的鉴定,孩子们的伤都与上舞蹈课时的不当练习存在直接关系。
比如,9岁的一一在下腰时,突然向下摔倒、臀背部着地,造成脊髓损伤,受伤后,一一小便需定期导尿,大便需使用开塞露辅助通便,经鉴定,外伤为主要原因;8岁的文文在练习了多组脊椎屈伸的舞蹈动作后,双膝突然无法伸直,经鉴定,是自身脊髓中央管扩张和练习舞蹈动作两个因素共同导致的脊髓损伤。
鉴定人介绍,“下腰”这个动作,需要牵拉到脊髓。人体脊髓的牵拉超过限度,或“下腰”时失去重心摔倒,都可能造成脊髓损伤。儿童脊柱周围躯干核心肌群的力量较为薄弱,过度用力、反复下腰、过度劈叉等动作,很容易造成损伤。
因此,鉴定人也提醒家长,每个孩子的肌肉力量、柔韧度都不一样,建议学习舞蹈前去医院排查一下孩子是否存在脊髓方面的问题,确定适不适合学习舞蹈。如果一切正常,应该把孩子送到正规舞蹈机构,在专业老师的辅导和保护下学习。孩子要在身体负荷范围内量力而行,循序渐进。
栏目主编:王海燕 文字编辑:刘雪妍 题图来源:图虫 图片编辑:徐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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