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黄圣依主动联系记者表示,我愿意为此不惜一切代价,不知是赔钱“赎身”,哪怕是离开演艺圈,也在所不惜。那一刻,黄圣依与周星驰之间的恩怨不再是背地里的你来我往,而是正式大白于天下。
黄圣依一个外界公认且刚刚声名大噪的“星女郎”,怎么与“伯乐”周星驰闹得不可开交,这让人感到诧异,甚至有些不敢相信,但两人的恩怨早已是积攒多时,只是没有一个合适的爆发点。
01
黄圣依与周星驰的相遇相识,与张雨绮和张雨绮的相识,极为相似,都是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也因为那清纯姣好的容貌。
2003年,黄圣依因工作关系结识《功夫》的选角导演,随意的递上一张自己的照片,却不曾想到收到试镜邀请。见到黄圣依之后,周星驰愣了很长时间,他觉得黄圣依有着太大的潜力和可塑性。
试镜完毕之后,周星驰主动对黄圣依说:“你明天能不能再来一下?穿件吊带,不要化妆。”黄圣依点点头头答应。初见黄圣依,周星驰的心里似乎已经在酝酿着一个最为合适的角色。
两个月之后,周星驰又是亲自打电话给黄圣依说:“我这是有个角色给你。”这个角色不是无名小角,而是让黄圣依打开名气的《功夫》中的“芳儿”。
拿着“棒棒糖”的动人模样,让很多人觉得过于惊艳,影片中的“哑女落泪”更是画龙点睛之笔。哪怕黄圣依只有短短几分钟的镜头,却足以让所有人念念不忘。
凭借《功夫》中的“芳儿”,黄圣依拿下金像奖、百花奖最佳新人奖提名,可谓星光璀璨,也被外界看作“最有潜力的星女郎”。黄圣依沉浸在大明星梦中,不出意外,她就是日后的当红女星,这不过是美好的幻想。
黄圣依怎么都没想到,名气来得很突然,也很快,但失去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甚至还没有好好去体验。
02
2005年7月,周星驰与旗下女艺人共进晚餐被媒体拍到。对于此事,周星驰的助理主动回应说:“那位女艺人是刘佳杰,一直都被周星驰先生看好。”这一通解释让媒体和大众感到极其困惑,那个刚刚声名鹊起的黄圣依就这么被放弃?
有怀疑便会有猜测,很多人隐隐觉得黄圣依与周星驰的关系可能并不是那么乐观。拍摄服装广告时,黄圣依直接拒绝出席,甚至处于无法联系的状态。黄圣依的这一举动让周星驰以及星辉公司饱受外界指责,口碑也大打折扣。
当黄圣依开始玩“消失”时,人们觉得周星驰与黄圣依之间一定出问题,而且是很严重的问题,一场暴风雨或许即将来临。
正如外界所揣测,也或许是纸包不住火,
2005年8月,黄圣依私自接拍某杂志的性感写真
,让周星驰与星辉公司勃然大怒。星辉公司对于黄圣依私自接活表示,黄圣依有违艺人条约,写真照片与公司一直以来对其的定位形象不符,这给公司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黄圣依破坏了原本的形象,星辉公司也是不手软,直接将其进行无限期“雪藏”,不再对其有着任何宣传,演戏更是痴心妄想的事情。
黄圣依也不是好欺负,直接联系记者,宣布单方面与星辉公司解约,并且在媒体面前,更是哭着诉说周星驰的“种种罪状”。
黄圣依说:“我签约两年,没有人为我安排任何一项工作,星辉公司经常未与我进行任何协商的情况下,给我强行安排电视剧以及合约唱片,我已经忍无可忍。”
黄圣依的理由就是星辉公司强迫她拍戏接工作,而且还具有一定的威胁性,并且不帮助自己打理演艺事业。自从黄圣依发表声明之后,她就彻底与周星驰反目成仇。
“黄圣依与周星驰决裂”成为外界关注重点,两人之间的恩怨情仇以及细枝末节被无限放大。从黄圣依的话中品味,她似乎就是最大的受害者,但事实并没有那么简单。
03
周星驰与黄圣依的官司持续一年多才分出胜负,但很长一段时间,两人都是僵持不下。有人认为星辉公司和周星驰的做法太不地道,但也有人认为黄圣依太过于忘恩负义,舆论并没有出现一边倒的情况。
黄圣依还多次提到星辉公司没有为她安排工作,可2005年上映的电影《猛龙》便是星辉公司帮她接下来的。黄圣依的说法似乎有些自相矛盾,也让很多人怀疑到底值不值得相信。DNA解约的事情还是出现让人意想不到的转机。
2006年底,黄圣依拿出一击必胜的证据,即星辉公司与南京浪淘沙影视公司签订一份片酬76.9万元的合约,而星辉公司与黄圣依签约时,却变成6万元。
对于提交的证据,黄圣依还特意对记者表示:
“76.9万元的合约确实存在,并没有任何作假,星辉公司并不是按照演艺合同规定来办事,他们是违约在先。”
当黄圣依拿出铁证如山的证据时,很多人认为星辉公司必败,结局已定。可黄圣依还是不依不饶地向媒体进行爆料称:“我不想签约一家唱片公司,星辉公司就会威胁我,不签约不能出门。”那时的黄圣依似乎铁了心要与星辉公司老死不相往来,甚至与周星驰不再相见。
2007年1月,黄圣依与星辉公司的官司彻底画上一个句号,最终的结果便是黄圣依胜诉,星辉公司对于黄圣依的违约诉讼正式被法院驳回。
黄圣依赢了官司,正式与星辉公司解约,与周星驰的关系却变得十分尴尬。从此之后,周星驰再也没有在任何媒体或公共场合提到过黄圣依的名字,似乎生命中根本没有出现过这个人。
当星辉公司与黄圣依彻底断绝往来时,便是你走你的阳光路,我走我的独木桥,很多媒体却将标题定为“杨子花600万替黄圣依赎身”,但不过是一种误解。
黄圣依作为获胜方,不存在支付违约金的情况,只是当时的诉讼费高达600万,按照规定,600万的诉讼费应该由败诉方承担
,而杨子并没有进行任何的追究。
多年后,杨子表示:“虽然黄圣依胜诉,但是我们却放弃追究星辉公司赔偿期间产生的几百万律师费,毕竟是周星驰捧红了黄圣依,做人要懂得知恩图报。”而周星驰对于这样的事情却不想再提,甚至不想去回忆。
后来,黄圣依表示:
“周星驰是一位非常有才华和有实力的导演,而且我非常感激他能给我一个这样的平台,让大家能够认识我,我觉得他一直会是我一辈子的恩人。”
在一档访谈节目中,周星驰被问到关于黄圣依解约问题时,周星驰直接回应道:“我不认识她”,闭口不谈当年的往事。
周星驰与黄圣依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形成一种鲜明对比,但这并没有一种对错,谁都可以选择记仇,谁也可以选择忘记,没有知道当年到底牵涉出多少恩怨情仇?
黄圣依早已没有初见时的清纯,周星驰的脸上也多了一些皱纹,往事的是是非非没那么重要,或许早已高下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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